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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首宗“标准地”在高新区顺利交付
发布时间:2018-06-11?浏览次数: ?来源: 台州日报 ?作者: 朱玲巧 ?字体:[ ]

6月11日,台州高新区国土分局与浙江森川家具有限公司签订了《土地出让合同》,全市第一块“标准地”终于有了“准生证”。从摘牌到签约,过去的“谁拍谁办理”变为政府全程“代跑”,成为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的生动实践。

???这块标准地是工业用地,位于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侧、海茂路西侧,面积35180平方米,成交价2425万元。4月底,高新区推出了全市首个“标准地”模式暂行实施办法,建立“标准导向准入、区评联审推进,先承诺再监管、按评价兑约定,承诺随着权利转、标准贯彻全周期”的产业项目“标准地”机制。此次成功交付就是该模式最好的注脚。

???前期,高新区各部门对这块“璞玉”进行了精心打磨。一方面,打造净地出让“硬环境”,做到“五通一平”,使其达到具备给水、排水、通电、通路、通讯、场地平整的条件。另一方面,各部门协力完成相关区域综合评价,根据地块情况提前明确标准。

???固定资产投资强度≥250万元/亩,亩均税收≥19.5万元/亩,亩均增加值≥129.1万元/亩……原本“软约束”变成了一项项“刚性”的指标,落实到了《项目开发建设协议》中。如果违约,企业要支付违约金。

???“我们老厂房的亩均税收是60万元左右,按照这块‘标准地’的要求,我们肯定没问题。”浙江森川家具负责人胡森川了解了土地标准后,爽快签约了。“政府来定标准,让我们企业摆脱了一个个部门盖章的困扰,省时省力省钱。同时在土地拍卖环节排除了投机客,更有利于像我们这样的优质企业。”

???如今,年产“400万套塑料休闲家具”的新项目马上就要在这里开工建设,产能比原先扩大4倍以上,产品线更完善。

???企业还与各部门当场签订了《承诺书》,意味着用地企业履约践诺、城市守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。通过强化对企业达标行为的评价,奖励与违约处理并举,全面促进“标准地”模式的实施。

???“在当前土地资源比较紧缺的情况下,只有真正把符合标准的企业导入进来,才能实现高新区的高质量发展,让产业用地回归产出,杜绝厂中厂、低小散、个人短期投机的现象。”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王荣千说。

???接下来,高新区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,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标准同步流转两条主线,全面启动存量企业用地标准地改造,包括项目用地使用权流转和使用标准实行同步流转,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,同时在法院不良资产处置中导入高新区的标准,防止不良资产再次“空转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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